12月3日,新邵县工商局金三角工商所成功调处一起劣质食用油消费纠纷,受骗群众获退赔5600元。
不久前,金三角工商所接到唐某举报,称其在金三角市场西侧巷道处以10元/公斤的价格购得用大豆榨油机设备现榨散装花生油1公斤,食用后身体发生不适,就医耗费千余元,与他一起购买的还有其他十余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所立即采取行动。经调查发现广西人林某在未取得任何证照的情况下现场压榨花生油,并以每公斤11元、每10公斤100元的价格出售。而林某坚称自己所售为纯花生油,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因此,执法人员将该油类产品送检后得知林某所售食用油并非纯油,而是掺杂了大豆油等其它劣质调和油。
在证据面前,销售人林某对自己的欺诈事实供认不讳,该所执法人员当场对其做出退赔5600元的决定,群众满意而归。
滕州弘创大豆榨油机提醒各位商家,生意本着诚信为本,希望你我共同进步,生意更红火。
滕州弘创大豆榨油机提醒各位商家,生意本着诚信为本,希望你我共同进步,生意更红火。
如您想了解我厂最新产品和更全面的信息资料请点击此链接进入我厂官方网站: http://www.tzhongchuang.com